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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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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无处不在 须向不知情“被直播”说不

日期: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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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时事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剪头发、爬山、游泳被直播;本在安安静静吃饭,探店主播镜头一扫,自己清晰的侧脸就被同步传到网上;游客赏景留影,却成了旅行团直播间的揽客“背景板”……近日,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自己在不知情或者无意间就“被直播”了。

  诚然,在“万物皆可播”的热潮中,商家或自媒体主播追求真实无剧本感,试图通过直播来秀服务场景、博流量无可厚非。但将直播镜头渗透到各类线下消费场景,让消费者、路人在不知情状况下进入直播画面,免费当起“群演”用于商业变现,甚至被评头论足恶意揣测,导致“镜头霸凌”。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明确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公开他人肖像;现实层面,被拍摄者或选择隐忍,或当场要求停止拍摄遭拒绝,或拍摄者以“只拍周边环境”为由敷衍了事。镜头泛滥,不合情理亦不合法,引来满屏反感也是必然。

  为何直播镜头频频缺少“边界感”?一方面,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已经对相关内容作出了约束,但多数公共空间无法针对性禁止或规范直播行为,主要为商家自主决定直播范围。另一方面,多数被拍摄者不清楚如何收集证据、该怎么维权,导致商家普遍抱有侥幸心理,敢打“擦边球”。最核心的一点是,长期以来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机制,更倾向于自带高互动率与停留时长的真实场景,且平台对镜头无差别扫摄置之不理,监管存在空白。片面依赖算法机制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变相默许。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积极的变化正在出现。有食客吃火锅意外入镜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并将火锅店起诉至法院,最终获赔500元;7月,抖音生活服务正式推出“直播被动入镜消费者肖像隐私保护”功能,该功能在商家线下直播过程中,自动识别并模糊处理未报备的被动入镜消费者面部,兼顾场景真实性与隐私合规。一边是司法判例打破以往直播“无边界”的错误认知,为直播者划出法律红线形成强力警示,一边是平台将问题由“事后处置”前置到“事前防护”,兼顾各方诉求,更大的意义在于“技术中立”不再为侵权挡箭。

  若要形成有力震慑,还需要多方持续发力。监管层面,应在明确直播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细化规则落地、优化执法路径,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平台也应继续在技术层面精进,加强内容审核把关,强化从业人员的合规指引与法律教育,及时处理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商家和自媒体主播把尊重他人当成拍摄、直播的基本前提,不“随地大小播”,减少镜头“围观感”,更多记录城市烟火气的美好与用心服务本身,才是互联网时代最该坚守的经营之道。

  (晋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