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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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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药监出台新规织密监管防线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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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江黎)涉案药械如何闭环监管?罚没物品处置如何阳光透明?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药品监管扣押收缴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药监系统执法过程中药械涉案物品监管处置全流程。

  据悉,新规适用于省、市、县三级药监部门所有涉案物品管理处置工作,涵盖违法药品、器械、化妆品及涉案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各类物品。办法明确,所有涉案物品管理处置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公开透明、安全可控”原则,实行全程留痕管理,接受财政、纪检部门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挪用、擅自处置涉案物品,从制度层面筑牢药监执法廉政防线。

  新规确立“办案与保管分离、处置分级审批”机制,清晰划分三级药监权责,杜绝权责交叉、监管空白问题。省级药监部门统筹全省业务指导与本级集中处置工作,负责制度落地督导;市级部门牵头属地统筹管理,把控辖区重大涉案物品处置;县级部门落实专人专管,仅负责一般物品处置,重大案件物品一律上报审核。同时明确,涉案物品保管、检验、销毁、公告等所有执法成本,全部纳入部门办案经费,严禁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在仓储保管与出入库管理方面,新规实施刚性闭环管控。明确各级药监部门须设立专用保管场所,配备防火、防盗、监控等安全设施,实现物品存储全程可追溯。无合规保管条件的,可依规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代管。仓储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专人负责”制度,明确办案人员不得兼任保管员,从岗位设置上规避廉政风险。同时,新规划定明确时限要求。常态执法扣押物品需24小时内完成入库,偏远异地办案可延后至返程后24小时,特殊情况经审批最长可延至48小时。所有物品出入库必须双人核对、文书齐全、签字确认。

  为精准规范涉案物品处置,新规根据物品属性制定分类处置标准,实现一物一策、合规处置。对易变质、保管成本过高的物品,可按规定先行处置;依法解除强制措施的物品及时返还当事人,对无法联系、身份不明的物主,公示6个月认领期,逾期无人认领的物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并公示。其中,假劣药品、过期化妆品、不合格器械等危害健康的物品,由专业机构无害化销毁;可回收废旧物资由指定企业拆解回收,严防问题物品回流市场;麻醉、精神、放射性等特殊药品,严格按照国家专项法规处置。

  记者获悉,2025年度省药监局入库“两品一械”扣押、收缴、罚没物品300余箱,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组织完成36批次近10吨罚没物品的集中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