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幸福路地区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迁安置时间及地点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办理地点位于韩森路长乐新城D区A座四层(长乐新城D区南门西侧)。
二、安置对象
幸福路地区省四院周边、比亚迪厂区及周边、胡家庙粮油仓库及周边改造项目产权调换安置群众。
三、需携带资料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原件、安置房屋顺序卡原件、《安置协议》原件、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代理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被征收人本人携身份证出镜委托视频、签字按手印委托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具体回迁安置流程及注意事项以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18191895880
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