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锦城3-R1、3-R4、3-R5地块人防区域的公示
日期:05-21
各位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3-R1、3-R4、3-R5地块人防区域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本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即“人防区域”),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依法由国家行使所有权。在非战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不属于商品房销售范围,不得进行买卖、附赠或长期租赁等行为。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及人防工程的特性,本地块人防区域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或变相销售,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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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