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置房交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西安浐灞国际港南吴村和仓门村局部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交付时间
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具体由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分批次安排组织实施。
二、交房地点
悦澜颂安置小区。
三、安置对象
1.新筑街道南吴村安置于悦澜颂、秦汉和苑、秦汉雅苑小区拆迁群众。
2.新筑街道仓门村安置于悦澜颂小区拆迁群众。
四、需携带资料
(一)《房屋分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搬迁安置家庭户户主(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三)户内其他被安置成员(安置房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四)被搬迁安置家庭户户主(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字人)已去世的,户内被安置成员共同授权委托一位年满18周岁的被安置家庭成员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授权委托书》、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原户主有效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以上证件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五、回迁安置须知
(一)自回迁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安置社区涉及村组新增人口不再予以安置,教育补贴及过渡费停发,过渡期停止;
(二)安置小区学区划分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回迁安置流程及注意事项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
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