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管理需要,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陕西省西安市“电子谷核心区F3商业楼室内装修项目的资料专用(合同无效)章”声明自公示之日起作废。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单位允许,不得使用该作废印章,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因公司管理需要,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陕西省西安市“电子谷核心区F3商业楼室内装修项目的资料专用(合同无效)章”声明自公示之日起作废。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单位允许,不得使用该作废印章,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