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西安浐灞国际港新筑街道半坡、围墙、仓门等3村局部安置住房相关手续办理,经新筑街道办事处请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同意,进行西安浐灞国际港新筑街道半坡、围墙、仓门等3村局部安置住房图纸选房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仓门村(局部):2026年2月2日,上午9:30开始预审登记,9:50正式开始选房。
围墙村(局部):2026年2月3日,上午8:30开始预审登记,8:50正式开始选房。
半坡村(局部):2026年2月3日,下午12:30开始预审登记,12:50正式开始选房。
二、选房地点
秦汉和苑小区北门42#商业楼。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应携带《搬迁安置选房顺序卡》(以下简称“选房顺序卡”)、本人身份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数量与所属房屋套数一致,每张复印件右上角填写产权人电话号码;如办理委托的须携带有效委托手续)方可进入选房现场。
四、选房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透明、自愿的原则。
2.选房人及房屋安置人员的确认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为依据,非经协议书确定的安置人员或经过安置人员合法授权的不得办理选房相关事宜。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西安浐灞国际港新筑街道半坡、围墙、仓门等3村局部搬迁的先后顺序为准,选房顺序为:仓门村001-024;围墙村001-044;半坡村001-010。
4.选房顺序以《选房顺序卡》载明的顺序号为准,按顺序选房,选完为止。如遇房源不足情况,可在下一批次房源开放后,优先予以续选。
5.房源按面积、需求量进行楼位划选,选房当日按房源划选同步开放。
6.选房人现场选定安置住房后不得退(调)换。
7.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的原则。
五、选房程序
1.选房人通过选房现场所公示的房源展板选取安置住房,每户选取安置住房的数量、面积以协议书为依据,本次选房工作遵循房屋总数累计高低搭配原则(1层至9层为低区、10层至17层为高区),如对应区域已无房源,可在其他区域进行选择。具体可选搭配如下:
2.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每户选房仅允许不超过2人进入选房现场办理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选房人超过既定选房时间10分钟未到场的,或到场后连续叫号3次未提交资料的,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5或20个选房号为一组)参加选房。选房人若在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4.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同时公开宣布。
六、委托办法
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至(村)社区居委会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房顺序卡》原件、《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持委托书和身份证拍摄的彩印照片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到(村)社区居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村)社区居委会确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