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艳)记者12月3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科学合理划分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区县(开发区)两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资源规划和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建设美丽西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遵循规律,厘清政府职责边界。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规律,把握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特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界定政府提供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对于应由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事务,切实承担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
坚持协同联动,形成财政保障合力。在省与市、县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通过明确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财政事权,切实落实市级与区县(开发区)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支出责任。以全市或跨区域的自然资源事务为重点,根据受益范围,适度加强市级、区县(开发区)以及市级与区县(开发区)共同财政事权,充分调动各区县(开发区)保障本行政区域内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全市资源规划和林业事务财政保障强大合力。
坚持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在保持现有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兼顾当前和长远,区分类别、精准施策,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同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方案》将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财政事权划分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及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并分别明确市级与区县(开发区)支出责任。强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按照该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切实履行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着力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工作问责考核,提高自然资源领域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要将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综合改革以及其他相关重大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同时,根据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改革发展形势,动态调整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