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旭)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渭南市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规范潼关肉夹馍生产经营活动,提升潼关肉夹馍品质,打造潼关肉夹馍特色品牌,促进潼关肉夹馍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条例》主要从产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规范、品牌建设与保护、传承与创新、扶持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渭南市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品牌建设与保护方面,《条例》明确潼关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潼关肉夹馍品牌建设和保护,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区域公用品牌的系统性培育、标准化保护和产业化运用,提升潼关肉夹馍品牌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潼关肉夹馍生产经营主体保持潼关肉夹馍的传统风味和特色品质,加强对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培育、保护和运用。
潼关肉夹馍生产经营主体,可以要求参加潼关肉夹馍协会,经协会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后,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宣传中规范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明确,不要求参加协会的,同样可以正当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中的地名、商品名,但不得擅自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条例》明确,鼓励企业开展潼关肉夹馍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潼关肉夹馍还是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条例》明确,潼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潼关肉夹馍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传承和弘扬潼关肉夹馍传统制作技艺,培养代表性传承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