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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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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成色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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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西岳       上一篇    下一篇

  □刘万成

  语言学上有个说法,叫作“具身认知”。意思是说,人得亲身经历过,写出来的东西才会有骨头有肉。做文章,应像粮农一样不问丰歉、精耕细作,始终“贴着地皮走”,修辞立诚,一字千金,不断开辟新的表达疆域。

  “做”与“作”并无本质上的差别,用法上的差异源自具体语境。甲骨文“作”字,从人从乍,颇有几分庄重、古雅之气。宋元时发明了“做”,用以替代“作”音,音调铿锵有力,且自带人间烟火、泥土芬芳和劳作汗珠。鲁迅力主用“做”字写作,同时也主张“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

  应该说,汉字“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历经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演化,从自然肌理、生命脉动中汲取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养分,本就具备通感审美的优质基因,“做”字便是其中一例。

  古人“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正如王国维《人间词话》里谈到的“隔与不隔”。所谓“不隔”,并非直白浅露,而是要求文字与情感、与意境互文,融合得像谢灵运“池塘生春草”、陶渊明“悠然见南山”、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样,能够让读者切身感受到诗文的情感和意境。反之,如姜夔“仗酒祓清愁,花销英气”,则被王国维评判为“隔”。因为,祓者,除也;本义是古代为除灾求福而举行的祭礼。该词句中“酒祓”一语,虽可勉强理解为借酒洗愁,然其意象组合因过于抽象、晦涩、牵强,与具体情境互不相容,故而“仗酒祓清愁”也就“作”得莫名其妙。诗词如此,小说、散文也只有“做”到“不隔”的程度,才能准确、生动、形象地表情达意。

  人的表情、动作、体态等,显然与其内在活动密切相关,自是通感审美的重要对象。“做”的成色好,除能贴近时代、贴近大众、贴近生活外,还取决于作者对人的动作多角度的精准描绘。《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一出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活现了“凤姐”泼辣张扬、八面玲珑的性格。《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也只用了十个字,便生动展现了“泼猴”神通广大、喜欢自由自在的个性。阿Q临刑前画押时,他“立志要画得圆”“生怕被人笑话”,可惜最终却“画成了瓜子模样”。一连串“立”“画”“怕”等字眼,由内到外,意象叠加,整体构成荒诞可笑的意境,从而将阿Q的麻木、愚昧、恐惧及其无奈揭示得淋漓尽致。

  不过,鲁迅先生“做”得最深刻的,当属他对语言权力的重构。在新文化运动中,当文人爱拿旧的“作诗”“作文”来划分作品雅俗时,鲁迅却偏偏让孔乙己“替人家钞书”,暗示真正的艺术在闰土布满老茧的手中,而不在“书斋著作”里,进而在《野草·题辞》里用“做”的艺术思想,以野草为中介意象与载体,汇聚芸芸众生的生存轨迹,将其升华为与人生有关的时代洪流。

  “做”的成色非同一般的文学作品,总能让人过目不忘。斯诺是个中国通,深谙此道。他写《红星照耀中国》,自我意志笃定,活像一个大侦探,跋山涉水,诚心实意地与红军、农民打成一片,同吃、同住、同做。具体采访中,斯诺不光用眼睛看、用鼻子闻、用嘴巴尝,还用耳朵听、用指头捻,甚至彻夜长谈。行文时,他笔下的馒头冒热气,窑洞简陋、干净、冬暖夏凉;字里行间的红军队伍纪律严明、官兵一致、秋毫无犯、热爱学习、做事认真,深受当地群众拥护;客观条件虽艰苦,但将士们却充满理想、斗志旺盛,个个生龙活虎。总体上,则给人以“星火燎原、红星照耀”的深刻印象。斯诺从实地采访,到完成写作,同样印证了写作是“做”而非“作”。

  文学作品,必须形象逼真,真情实感,引人深思。如果你不会种地、不懂做布鞋,浑然不知《诗经》里就有今人口中的“野蓼子”,也不晓得躲在草丛里尖叫的“猪娃子虫”非常懒惰,那你千万别写“三农”题材的长篇小说。因为,足不出户,键盘输入,仅凭道听途说、主观臆测、网络热词,或夹杂几个洋文缩写字样,终究无法达到中文通感审美对意象叠加的要求;到头来,只能“作”出空中楼阁,抑或画虎不成反类犬。

  记得毛主席在《实践论》里说过:“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若要“做”好写作这门手艺,先得脚踏实地学会做人,然后才能学会做文。否则,闭门造车,长此以往,即使想破脑袋,那也别想“做”出生动传神的好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