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宁
“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须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这是底线,也是红线。”“即使取得了营业执照,未经金融许可面向公众吸储,同样可能涉嫌非法集资!”9月24日上午,高新区延平门广场上,一场跨部门联动宣传教育专场活动的参与人群颇具特色——除了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代表,还会聚了来自基层市场监管所、税务所以及多家楼宇物业的百余名一线工作人员。
据悉,此次活动由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西安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承办,旨在通过精准定位一线“前哨”,将专业的金融风险防范知识转化为实用易操作的识别技巧,切实提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风险敏锐度,将防范关口前移到离市场最近、离企业最近、离群众最近的环节。
活动主线清晰聚焦于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扩散与普及。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警官王战上的专题宣讲紧扣“实用”二字,他首先剖析了非法集资的“四性”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对于一线工作人员如何发现非法金融活动苗头,王警官给出了“四留意”的实用指南:一是留意客户群体,特别警惕以老年人为主、老年人频繁出入听课领取礼品的公司;二是留意宣传资料,重点查看是否含有“保本付息”“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诱人字眼;三是留意经营模式,关注是否经常举办推介会、沙龙,并以赠送礼品方式吸引人流;四是留意场所异常,如短期租赁、装修豪华但与业务规模不符,或出现客户讨要钱款等纠纷。
“既取得了营业执照,又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就不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这句话是对是错?”现场问答环节,主持人提问话音刚落,观众纷纷抢答。“这是错误的!”一位物业管理人员给出了准确回答:“警官刚才的宣讲中的知识点已经说清了,如果有超范围经营或者欺诈行为,它就依然是非法的。”
随后的问题层层深入,涵盖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形式、法律后果等核心内容,现场抢答踊跃,在互动中,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等关键特征和“损失自负”的法律原则得到了有效传播。陕西海瑞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参与非法集资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一线工作者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