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近日,来自布基纳法索的J先生(化名)通过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向西咸新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单娅娜法官转达诚挚的谢意。这是西咸新区法院自成立以来,审理的首例涉外商事案件。
2024年4月,布基纳法索的J先生在被告陕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驻佛山办公室订购了160吨钢材,包括4mm碳钢板、5mm碳钢板及H型钢,货值7.36万美元,另需承担1.68万美元运费。双方通过WhatsApp软件,确认了订单基本内容,上述钢材经天津港装船进行货运,J先生也支付了全部货款及运费。但在收货环节时,因业务员装货和沟通等原因,双方就货物重量差额等事宜,产生较大争议,各执己见。J先生遂委托中国律师将被告诉至西咸新区法院。
跨国诉讼金钱成本,维权时间本就较高,涉外案件审理程序又较长。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诉讼权利,严格按照涉外诉讼程序审理的前提下,就现有证据来看作出一份判决并不难。可是,双方后续贸易还能不能继续?中国企业形象是否会因此而受损?“判决并非解决争议的‘最优解’,我们先尝试一下调解。”民事审判二庭单娅娜法官对法官助理张静说。在法官征询意见时,J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愿。
审判团队分别向双方代理人传递意见,以阐释法理,平衡诉辩的方式一次次直击双方矛盾的痛点,最终在微信和电话等数轮沟通后,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握手言和。该案以被告一次性退还货款及运费人民币13.7万元达成和解,并已于日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