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幸福生活,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构建“五位一体”的中国式农村养老共同体,系统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直接关系到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理性认识农村养老的情感选择与结构约束
当前,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全国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农村不仅老龄化程度更深,而且养老服务体系起步晚、底子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目前在农村养老格局中,居家养老依旧占据主导地位。以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为例,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约2800人,其中95%以上的农村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基本是和子女同住,或是因子女外出打工致空巢、独居的老人;约5%的农村老人选择到城里与子女生活或因身体原因由子女送至养老机构照料。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化,农村人口与土地之间的流动性日益增强,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孝道文化受到冲击,以配偶、子女为主要支撑的传统家庭照护功能正快速弱化,越来越多的失能、高龄和空巢老人面临照料危机。因此,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面对这一民生关切,五台街道始终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与市场协同、整合资源推进互助养老等方式,为辖区老人提供便捷舒适的养老服务。
科学研判农村养老服务供需错配的结构性矛盾
尽管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力度,但供需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供给端,首先是资源配置效率偏低。截至2024年6月,全国农村地区已建成敬老院1.6万家、养老床位168.1万张,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约14.5万个,为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提供了坚强支撑。总量看似充裕,却存在区域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的问题,特别是部分资源短缺、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保障性举措的覆盖效果尚未达到预期。其次是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现有农村养老服务多集中于基础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及精神慰藉等专业化供给相对不足,且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
在需求端,不同年龄阶段养老服务需求的异质性明显。低龄健康老人偏好文体社交,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长期照护,高龄老人对医疗支持需求迫切,而在农村,现行养老服务供给仍以单一化、标准化服务为主,难以匹配全生命周期差异化需求。以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为例,其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虽已开展积极实践,但囿于资金来源单一且有限、缺乏专业管理和服务人才、子女养老意识淡化等,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构建“五位一体”的中国式农村养老共同体
构建制度、组织、空间、要素、文化“五位一体”的中国式农村养老共同体,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路径。
一是健全政策协同的养老制度共同体。首先,由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卫健、医保、农业农村等涉老部门,建立县级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机制层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整体效能。其次,以考核激励为抓手,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设置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率、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等专项量化指标,直接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挂钩,同步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的激励机制,形成政策执行的良性循环,推动资源向农村养老领域倾斜。最后,完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组建由村干部、党员、志愿者构成的巡访小组,定期探访高龄、失能、独居等老年人,同时,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农村老年人关爱数据库,实现线下巡访、线上管理的精细化关爱。
二是打造多元参与的养老组织共同体。其一,家庭作为养老服务的基础单元,应当切实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基本责任,既要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也要通过定期探望维系情感交流。其二,政府部门需强化制度保障责任,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和政策有效落地。一方面,将农村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纳入财政刚性预算;另一方面,制定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及安全监管细则等,建立县乡两级巡查机制以保障服务质量。其三,村集体作为连接各方的关键枢纽,要充分盘活村集体资源、发挥组织动员和日常管理的平台作用,将熟人社会的信任网络转化为养老服务的运行基础,解决好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其四,社会组织聚焦专业化服务供给,重点发挥资源链接与专业服务能力。通过整合公益资源、搭建合作网络、组织志愿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心理关爱、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多元化服务。其五,企业应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服务供给,通过公建民营模式承接政府投资设施的运营管理,在中心乡镇发展小型化、专业化、普惠化的连锁养老机构,创新适合农村老年人的智慧养老产品等。
三是搭建就近可及的养老空间共同体。在设施布局方面,完善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重点盘活闲置农房、校舍、文化设施等资源,经适老化改造转型为养老服务载体,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功能配置方面,建立“1+N”复合型服务站点。以农村养老幸福院为基础平台,整合多项服务功能,设立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开辟文化活动区,配备休闲活动室、健身器材等适老设施,组织戏曲歌舞表演、播放露天电影等活动,丰富农村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服务落实方面,实施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养老服务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由村干部、党员兼任的“养老网格员”,负责收集老人需求、对接服务资源、定期上门探访。
四是畅通资源下沉的养老要素共同体。在人才建设方面,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计划”,依托职业院校开设定向班,培养掌握专业化技能的护理员,同时通过岗位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吸引退休医护人员、返乡青年、低龄健康老人参与。此外,要打通从村级护理员到乡镇养老机构管理岗的职业晋升通道,增强职业认同感,稳定服务队伍。在资金保障方面,整合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社会捐赠及慈善基金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在技术支持层面,优先推广低成本适老化设备,降低初期应用门槛。逐步依托大数据技术搭建村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定期组织村医、护理员参加技术应用培训,避免技术悬浮。
五是重塑孝亲互助的养老文化共同体。一是强化家庭养老责任引导。通过将赡养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子女照料情况与村集体福利分配挂钩、开展“孝亲家庭”评选等举措,压实子女养老责任。二是普及互助养老理念,依托村级互助幸福院建立“时间银行”,明确服务内容、时长记录和兑换标准,由村集体负责积分登记与流转管理,鼓励农村老人之间低龄帮高龄、健康助失能。三是更新养老观念。定期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帮助农村老人理解社会养老是对家庭养老的补充而非替代。同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乡贤等本土力量的作用,培育“养老”明白人作为意见领袖,通过现身说法消解认知误区。
(作者系西北大学健康养老研究院执行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