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贸易蓬勃兴起,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对全球贸易的模式、结构、规则产生深刻影响。推动我国数据贸易高质量发展,需强化顶层设计,支持、引导数据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携手相关国家加强政策协调,完善全球数据治理体系,形成发展合力。
构建对接国际的高标准数据贸易规则。依托国内数据交易所,探索符合交易商业模式的数据确权、定价以及分类分级保护等规则、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跨境安全保护与合规认证体系、交易与流通规则,在确保我国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相关制度构建可借鉴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协同各方解决数据主权、数据安全、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分歧,积极开展国际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降低跨境交易成本。积极参与数据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推动制定全球或区域统一的数据格式、分类、编码标准规范,为我国数据贸易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规则支撑。
探索更加多元的数据贸易模式。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数据交易所发展数据交易国际专区或探索数据交易国际版,做大场内跨境数据贸易规模,进一步完善跨境数据交易生态和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促进数据产业与数据贸易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数据产业园发展跨境数据加工、处理与服务业务,积极发展“两头在外”的数据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数据服务贸易规模。可考虑在海南自贸港及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国际数据服务合作试验区,打造一批国际数据加工与贸易枢纽,促进数据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等多业态发展。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贸易经营主体。在市场营销与广告、金融保险、医疗健康、零售与跨境电商、人工智能等领域培育一批数据服务商、数据经纪商并支持其国际化发展。鼓励大型数据企业通过海外并购、战略合作等方式,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推动全球主要数据交易主体和平台建立联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规则互认、交易互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