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方便面的“多半袋/桶面”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争议的核心在于:该品牌“多半”系列产品实际净含量仅比普通款多了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未达到字面意义上“多半”的预期,而客服却以“‘多半’是商标,产品克重以包装为准”为由将消费者的合理预期推得一干二净。以为“多半袋面”是真多给半袋,实际上却是“多半”+“袋面”。这波操作,堪称当代营销界的“断句文学”,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合法但不合理”。
环顾市场,这种将带有明确品质暗示或承诺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却在实际产品上大打折扣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并非个例。以零添加剂作为卖点的“千禾0”酱油,“0”只是个商标名;“德子土鸡”实际包装是“德子土”鸡……在这些案例中,商家将消费者最看重的品质关键词,如“0添加”“土鸡”“多半袋”等变成了产品营销的噱头,而将其注册成商标又为这个噱头披上了“知识产权”的合法外衣。这样,在消费者对此有所质疑时,商标就成为了商家规避责任的“挡箭牌”。“文字游戏”可谓是被玩得明明白白。
商标本是品牌的“身份证”,如今却成了“障眼法”的重灾区,长此以往,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最直接的,是会损害品牌形象,使得企业在后续的发展中面临更高的营销成本与更艰难的市场开拓困境。尤为关键的是,当“多半”不代表真的多,“0”不代表无添加时,消费者对商品描述乃至整个市场的信任将逐渐崩塌,会为真正用心做产品的商家带来无妄之灾,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物时需要更仔细地查看配料表、营养成分、净含量等客观数据,还要提防那些充满诱惑力却可能名不副实的词汇,信息甄别成本将大大增加。简言之,企业若沉迷打商标“擦边球”,终将害人害己。
商标如同产品的“外衣”,而质量才是产品的“内核”。与其费尽心思在商标上玩“文字游戏”,企业不如把精力放在产品品质的提升与创新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心。
商标“文字游戏”屡禁不止,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监管的不足。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现实中,“德子土”等商标却能通过审查并投入市场,反映出商标注册环节的审核漏洞。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此类商标的监管,不让企业钻文字空子。
总之,当“多半”“0”仅仅被当成一个商标符号,而失去了它本身应承载的品质与诚意时,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更是企业赖以生存的诚信根基和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唯有通过制度堵漏、企业自律与消费者觉醒,才能终结这场荒诞的“文字游戏”。 (杨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