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高额分红、保本高息为饵,利用老年人防骗意识低和金融知识缺乏等特点,采用各种手段向老年人非法集资或诈骗,给一些老年人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以房养老”非法集资骗局,就是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之一,这种手段对老年群体受害者来说伤害性很高。
从不法分子的套路细节来看,他们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高风险理财项目等包装成安全可靠且能“获取高息”的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个人房产抵押,并将抵押款用于项目投资。所谓的投资项目一旦“爆雷”,抵押房产被处置变现,导致老年人不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无家可归、背负巨债的境地。在这一过程中,个别贷款中介、助贷机构帮助不法分子寻找老年投资者,联络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等出资机构,并居中撮合双方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甚至帮助老年人虚构、伪造与自身资信状况不符的贷款材料,陪同出资机构实地查看抵押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代偿抵押利息等,沦为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帮凶。如外省某地检察机关起诉的一起“以房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涉案63套房产共办理抵押贷款3亿余元,其中有11套涉及助贷中介机构。
通过司法机关近年来的处置实例来看,除了所谓“以房养老”不法手段之外,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套路”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储值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以借款协议、入股分红、私募基金、返本销售等形式投资养生会所、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存款。
三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吸收资金,采用商品回购、消费返利、寄存代售、专家义诊、旅游返现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缴存大量资金。
有关部门特此提醒,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广大老年朋友要注意增强安全意识,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保持高度警觉,不信“大饼”、不贪“小利”,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等,时刻牢记“高利益、低风险”暗藏巨大隐患,选择正规机构、渠道开展投资理财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西安金融全媒体工作站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