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陈众议建议,尽快推行弹性退休,为年轻人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全国政协委员陆铭建议,允许个体自由选择是否缴纳社保,尤其是针对灵活就业群体,应充分尊重其自主选择权。两条建议都引起了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其共同点是:增加制度“弹性”,给个人更多的选择权。
制度是社会和组织有序运行的基石,它的存在是为了规范行为、保障权益、维护秩序和提高效率。无论是在社会组织、企业还是国家层面,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以确保社会或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但是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也没有个人条件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如果一项制度太过死板,反而会成为束缚社会活力的桎梏,尤其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制度设计更要多一些灵活性,在不危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让个人有可以选择的权利。例如,全国人大代表陈众议建议尽快推行弹性退休,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让有需求的人提前退休,让愿意延迟退休的人多干几年,不搞“一刀切”。而且尽快推行允许自愿且符合退休年龄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退休,还能为年轻人就业创造更多、更好的机会,为社会和谐进步奠定更合理、更人性化的基础。这不仅是现实需求,更是对退休问题“实事求是”的解决态度,值得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进行切实可行的制度改革。
现代社会发展越来越包容多样性,人们对个性化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尤其在民生领域,制度的“弹性”可以充分释放社会的活力。全国政协委员陆铭建议,允许个体自由选择是否缴纳社保,在一些人看来好像是对个人权益保障的减弱,其实并非如此。正如陆铭所说,我们应该相信个体在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上,会做出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抉择。他在调研中发现,并非所有人都那么渴望缴纳社保,特别是一些收入不高的群体。因为社保缴纳与现金收入之间存在权衡关系,缴纳社保意味着现金收入减少,部分人更倾向于不缴纳社保以获取更多现金。他认为制度应助力个体实现利益最大化,而非用强制手段替代个人可能更好的选择。可以说,陆铭委员的建议,为解决灵活就业群体社保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代表着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心声。
其实,不仅在退休和社保缴纳两个具体问题上,而是在更多的民生领域,在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过程中,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多倾听不同意见和声音,多尊重个人的自主选择权,让制度多一些“弹性”。 (杨斌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