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时间再度开启,围绕求职就业过程中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等普遍存在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在国家已经明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后,年龄歧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造成直接损害。
最近,“35岁就业门槛”频频登上网络平台热搜,引发网友关注。比如,有网友曾爆料称南京某高校招聘勤杂工,月薪4000元,要求应届硕士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一些企业把35岁作为招聘年龄上限,将求职者挡在年龄门槛之外;即使是在职状态,“35岁+”的员工也面临“提拔靠边站”与“被边缘化”的境地。
为什么在就业市场普遍存在35岁甚至更低的年龄门槛?一则,不少企业认为,相比“35岁+”的求职者,年轻人往往更容易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和高强度工作,且薪资要求较低。设置招聘年龄,既能降低人力成本又能获得高收益,达到快速收割“青春红利”的目的。二则,不少企业对相对年长的员工持有“标签化”的刻板印象,认为其工作热情与工作精力下降,思维跟不上年轻人。
显而易见的是,35岁的就业年龄门槛设置有诸多不合理之处。特别是“35岁+”的年龄群体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一定人脉资源积累,相比年轻人往往有更清晰的职业目标和成熟心态,生活有托底,其实正值“壮年”。将这部分年龄层人群卡在就业门槛之外,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不仅挤压了该年龄段人员的就业空间,还在无形中加剧了职场的“年龄焦虑”,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容易过滤掉经验丰富、有真才实学的“有为”人才,导致人才资源的浪费甚至断层,加剧就业市场内卷,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青春是一种状态,并非和年龄直接挂钩。在2025年度省级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多地明确公务员招录年龄放宽至40岁,也意味着35岁以下就业“一刀切”的局面正被打破,传递出积极的信号。让这种年龄指标进一步“松绑”,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禁止就业过程中的年龄歧视;还需要更多企业摒弃“唯年龄论”,转变认识,以能力业绩论英雄,为更多人才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这才是人尽其才,让求职者和企业达成双赢的正确“打开方式”。 (晋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