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节档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简称《哪吒2》)高开高走、爆火“出圈”,不少与该电影相关的“二创”视频、相关动漫人物3D打印商品也开始涌现,很多旅游目的地开始加入“抢吒儿”大战,这其中部分行为是否存在蹭热度嫌疑,甚至属于侵权行为,有待进一步认定。
好故事是流量的起点。随着电影《哪吒2》总票房(含点映及预售)登顶中国电影票房总榜榜首,电影热潮之外相关衍生品市场也在延伸。比如,与电影人物、情节相关的各类电影周边、纪念品、海报、“二创”短视频、旅游目的地等开始进行营销。这些衍生品市场中的产品和目的地,往往能以观众需求为出发点,将电影中丰富的IP形象、特色元素、精神内核进一步延伸,以极高的辨识度,让观众回味电影中的经典画面,再次感受触动人心的真实情感。与其说是电影《哪吒2》的好口碑带动其他市场发展,不如说是电影本身的情怀与价值,让“跨界营销”的文化现象有了更多可能性,“赚翻”的不止电影本身。
然而,各大短视频平台上与电影《哪吒2》相关的很多“二创”视频,直接使用电影核心片段或歪曲角色形象进行自主创作;部分商家打着电影旗号进行宣传,在店内装饰上使用哪吒的海报、雕塑,推出“哪吒套餐”;有的商家未经授权,在电商平台出售自行3D打印的相关商品、玩偶、文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电影中的角色形象、美术设计、场景等均属于受保护的“视听作品”。不论是未经授权销售电影相关周边,还是夹带商业目的蹭电影热度的行为,一旦逾越了法律边界,就会损害相关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挤压合法合规的电影衍生品市场发展空间,使优质电影难以获得应有的回报,还可能引发恶性竞争,进一步抑制优秀创作者的创新动力。
电影《哪吒2》相关衍生品市场的火热,说明了动画并非局限于小众市场。只要以内容为本精耕细作,优质“国漫”IP一样能拥有难以想象的观众关注度与消费潜能。在“国漫”崛起的基础上,怎样延伸已有商业模式,如何让IP相关的衍生行业把握好尺度、规范化发展,真正实现“赢麻了”,也是电影热度持续攀升,社会各界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 (晋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