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南路25街坊2号楼被征收人:
你楼内赵琦向新城区政府申请公开你楼所有居民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分户实际补偿实施的全部详细资料。因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涉及你户信息是否公开征求意见。请该楼内原补偿协议签订人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若不同意公开的,请说明原因供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期间未明确表示意见的,将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19991868051。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