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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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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驾乘”宣传活动

日期: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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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民警为驾驶员播放交通事故警示视频,提醒驾驶员摒弃交通陋习。 (记者 张雷 摄)

  

  本报讯(记者 张雷)12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聚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安全问题,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驾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9日上午,在主城区人民路十字,民警发现张先生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带到旁边的“马路学堂”接受安全教育。针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驾驶人员,民警采取“劝阻+警示教育”的方式,提醒大家要摒弃交通陋习。通过观看电动车驾驶员因未戴头盔导致头部重伤的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后,张先生说,现在他知道戴头盔对自己负责,以后骑车一定戴头盔,并提醒身边人也要佩戴头盔。

  在秦陵街道鱼池村,结合近期发生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载人导致车辆侧翻造成驾乘人员受伤的案例,民警向村里的老人宣讲冬季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危害。通过现场展示的事故图片和视频,让老人直观地了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安全性能的局限性以及违法载人行为的高风险性。王大爷感慨地说:“以前觉得方便就载人,没考虑这么多,看了这些案例真是后怕,以后骑车一定得小心,不能再违法载人了。”

  此次宣传活动中,临潼交警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展示,将交通安全知识深深植入群众心中,有助于提升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