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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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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布近五年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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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专题·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12月24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2019-202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典型案件》。

  据介绍,近五年来,西安中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合同纠纷案件相对集中、案件案由分布多元”等特点。自2019年起,西安中院除涉及涉外、涉港澳台因素的知识产权案件外,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均呈现逐年稳步增长态势。

  在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涉及的4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伊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案件涵盖著作权、商标、专利、金融合同、借贷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公司股权、营业信托以及执行异议之诉等多种案由。

  近年来,西安中院坚持对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持续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利精准的涉外诉讼服务,充分发挥涉外案件审理优势,不断强化涉外案件审判效能,健全涉外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着力解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诉讼管辖、送达、法律适用等难题,积极运用法院调查令、证据出示令制度,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依法支持证据保全申请,不断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水平。不断深化“融解决”理念理解与实践,完善涉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国际沟通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发展,为国内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公开审理重大涉外案件、积极主办承办多场涉外法律论坛、推出西安中院英文版网站等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西安中院涉外案件审判工作的影响力。

  会议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典型案件》。其中,韩国某公司与陕西某不锈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我国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有力保障了国际贸易的有序进行。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国际贸易规则及特点,避免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

  英国某联营公司与某公司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充分发挥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涉外案件诉前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是西安中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成功并进行司法确认的第一案,对构建涉外案件“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日本A公司与日本B公司、广州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证据保全时,西安中院积极应用多方联动机制,做到既固定证据,又最大限度为被告减少损失,且不影响第三方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为“忧心忡忡”的外国企业提供了“中国法院方案”,成为护航“一带一路”建设的有益司法实践。

  通过发布典型案件,西安中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规范引导、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升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