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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日报

西安浐灞国际港杏园新居回迁安置公告

日期: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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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浐灞国际港杏园新居安置小区目前已达到交房条件。为确保安置房交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回迁安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交付时间

  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具体由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分批次安排组织实施。

  二、交房地点

  杏园新居安置小区。

  三、需携带资料

  (一)《房屋分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搬迁安置家庭户户主(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字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内其他被安置成员(安置房产权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被搬迁安置家庭户户主(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字人)已去世的,户内被安置成员共同授权委托一位年满18周岁的被安置家庭成员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授权委托书》、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原户主有效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以上证件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四、回迁安置须知

  (一)自回迁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安置社区涉及村组新增人口不再予以安置,教育补贴及过渡费停发,过渡期停止;(二)安置小区学区划分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具体回迁安置流程及注意事项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

  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