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来森
南宋人陈善,于《扪虱新话》一书中谈读书,曰:“读书须知出入法。始当求所以入,终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通透,此是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惟知出知入,乃尽读书之法。”
此话,大好。懂得读书之“入”与“出”,实在是读书人之必须也。不过,我认为:仅仅是“入”,还不行,“入”之后,还要抱有一种正确的读书态度,才好。古人说“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但这种“疑”,似乎也应该在“读”的前提下。读书,正确的态度,首先应当是择优、择善,而不是怀疑挑剔,甚至吹毛求疵。如金克木先生所言:“读书,可以把书当作老师,只要取其所长,不要责其所短。”
熊十力先生曾教他的弟子徐复观阅读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某日,先生问徐复观读了之后有何心得,徐复观回答说他读出了许多不能同意的地方。“你这个东西,怎么会读得进书!”熊先生还没听徐复观说完就火了,怒声斥骂道:“任何书的内容,都是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你为什么不先看出好的地方,却专门去挑坏的?这样读书,就是读了百部千部,你会受到书的什么益处?”
“读书,是要先看出它的好处”,掷地有声,说得多好啊。因为只有“先看出它的好处”,也才能读出作者的“用心处”啊。
那么,又何谓读书之“出”呢?陈善认为:所谓“出”,就是“用得通透”。他的着眼点,在于一个“用”字。
不过,我觉得,读书之“出”,还有一个更基本的层面,那就是“不沉溺”,不沉溺于书中内容不能自拔。像一些人那样,硬是把自己当作了书中的某一个人物,读西施,则效颦;读黛玉,则葬花,卿卿我我,才子佳人,以至于迷幻沉沦,此即为“沉溺”,亦谓不能“出”也。又或者,胶柱鼓瑟,执于一端,不能对书中内容作出灵活的理解,此亦是不能“出”也。
再者,就“用”字而言,应该也是有一定层面的。如摘章截句,是一用。此等“用”,是借他人之话,达自己之意;而所用之章句,只是自己文章的材料,是为自己的文章服务的,“用”到了好处——材料生辉,自己的文章也生辉。“用”的另一较高的层面,则是“化用”。非摘章截句,而是将章句化为自己的语言表达,将故事化为典故,进行一番浓缩、提炼,所用,更精炼,更精当。陈善说“用得通透”,“通透”应该是“用”的一个最高境界,让书的内容成为自己学养的一部分,成为塑造自己人格的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