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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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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 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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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拒收现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在以往的报道中,消费者被商家拒收现金的现象比较常见,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似乎并不多见。近日,多地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的现象被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现金支付权益的关注和思考。

  从公众层面来看,拒收现金看似只是支付方式的选择,却是关乎特定群体权利保障的大问题。尤其是对于部分老年人、残疾人、农村居民等群体来说,他们可能由于年龄、健康、教育等原因,不熟悉电子支付或不具备电子支付条件。如若不能支付现金,就只能由子女陪同或临时找年轻人帮忙,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为办事带来不便,更有可能因为办不成事而白跑一趟,无形中增加了办事成本。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应当考虑到这些特殊群体,为所有市民提供便利。

  从政务服务层面来看,拒收现金也从侧面体现了当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政务服务中心本来就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立,各职能部门在此集中设立办事窗口,就是为了能让群众少跑路,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政务服务中心还展示着政府的服务形象,理应成为接收现金的示范窗口。以“没有保险柜”“没有验钞机”“收了现金也没地方存”“不方便找零”等理由或借口“一刀切”地拒收现金,不仅有损地方政府形象,也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从法律层面来看,拒收现金的行为还涉嫌违法。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支付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自去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日前还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进行了公示。法律掷地有声、不容挑战,无论有何理由都不能剥夺人民群众的现金使用权。

  因此,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与此同时,对于解决现金收付存在的问题,也有一些可借鉴的案例,比如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和陕西省民政厅,为我市165万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标准化、定制化的“零钱包”服务,切实解决了老年群体在支付领域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及现金“找零难”等问题……可见,只要肯收现金,办法就比困难多。下一步,还需继续通过正向引导和反面惩戒警示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多种支付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友好、包容的消费环境。 (杨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