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通告
日期:05-14
中国人民解放军93995部队向我局提出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宗地位于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138号,宗地编号为LH11-9-46、面积为8208.75平方米(折合12.313亩),土地实际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他项权利:无。我局现予以通告。对上述通告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上述通告的权益有效,将开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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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