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云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无论是外出旅游,还是采买年货,抑或好友聚会,随着生活娱乐项目增多,隐藏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
新春普法“不打烊”,法治宣传不停歇。聚焦与春节相关的“回家”“年货”“欢聚”“红包”“情感”5个关键词,2月5日起,《小布说法》栏目将携手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律师连续推出11期音频节目,为您解析与春节相关的11个热点法律问题。
随着春节的临近,春运车票紧张,有些人会选择拼车回家。那么,有偿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拼车途中发生意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聚焦这类问题,本期我们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来为大家解读。
“随着春运大幕拉开,有偿拼车情况将随之增多,但需要明确的是有偿拼车不属于非法营运。”李宏良说,当有偿拼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由事故责任者承担责任,搭乘者不需负责。但如果是因为搭乘者的过错引发交通事故,搭乘者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均无过错,而是由于第三方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搭乘者受到事故损害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2.由拼车车主单方面的责任,搭乘者受到事故损害的,由拼车车主承担责任。
3.由搭乘者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搭乘者自行承担责任,如果导致拼车车主或第三人在此事故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搭乘者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果事故中拼车车主、搭乘人、第三人均有过错,则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