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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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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让街头再无“刺客”

日期: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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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湖南长沙一女子在地摊吃麻辣烫被老板收取106元,“天价”麻辣烫引发了网络热议。1月2日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情况通报,指出“发现该摊贩存在非法从事设摊经营、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其已于当场全额退还顾客购买麻辣烫的106元”。

  随着夜间经济、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的爆火,街头巷尾各种小吃摊、小地摊也构成了城市独特的风景线。但繁荣的同时,却不乏像“天价”麻辣烫这样的街头“刺客”:有“3荤3素6串烧烤130元”的“烧烤刺客”,有“3斤松子仁900元”的“坚果刺客”,有“4盒海鲜1140元”的“海鲜刺客”,有“45元一份”的“鸡柳刺客”……这些五花八门的街头“刺客”不仅挫伤了乘兴而来的市民游客,也让城市来之不易的烟火气沾染上了一丝呛鼻的“宰客”气味。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就明确要求明码标价“不能简单理解为仅标示价格,经营者还应当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同时也明确指出“经营者违反有关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可见,明码标价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经营者若未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那些心术不正,尤其是想要利用街头消费场景中消费者不爱计较、维权怕麻烦的心理来搞偷袭的街头小摊贩,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亮出铁拳。通过明码定价、诚信定价和严格监管,让街头再无“刺客”。(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