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云
近年来,因彩礼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备受关注。那么,彩礼在法律上能不能要?围绕这一话题,这一期《小布说法》,我们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李露为您解答。
“彩礼是一种习俗,在法律上未有规定。”李露律师说,彩礼也叫聘礼、聘金,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遵循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财物。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收取彩礼。因此,男方自愿根据当地习俗,并结合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是合法的。
李露律师说,目前涉及高价彩礼、天价彩礼的案件层出不穷,引发了很多纠纷。高价彩礼让新人家庭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有的因此负债,有的生活水平下滑,进而也影响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希望大家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引领社会新风尚;倡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让婚姻回归爱的本质。
《小布说法》于12月4日正式开播,每周1-2期,每周一12时在西安发布喜马拉雅小布电台、西安发布客户端、西安发布视频号等全平台同步播出。相关内容我们也将刊发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欢迎您通过各种方式与我们留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