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昭)记者20日从省政府获悉,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
明年2月底前,建成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4月底前,制定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均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明年6月底前,省司法厅牵头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省级统一管理,实现全省统考,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免于执法资格考试。每年清理1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基本要素统一,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