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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日报

西安高新区丈八街道红庙村实物安置回迁选房通告

日期: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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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专题报道·体育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高新区丈八街道红庙村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1月19日—11月20日(每日8:30开始预审登记,9:00正式开始选房,14:0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二、选房地点

  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选房顺序卡等相关资料,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四、选房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选房人为红庙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选房卡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楼号、单元号、层数、房号,一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即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红庙村选房结果确认单》,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的原则。

  五、选房程序

  1.本次回迁选房方式为每一协议户按照已签订《西安高新区红庙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一)》载明的户型在指定区域直接挑选配套户型,选取140㎡+70㎡户型的须在指定的区域(140㎡+70㎡配套区域)选取,选取的140㎡+70㎡的户型需同楼、同层、同侧(01户型和02户型绑定、03户型和04户型绑定),协议内只有140㎡或70㎡户型的在140㎡+70㎡配套区域外选取,选房的先后顺序以选房顺序卡载明的顺序号为准。57户无选房顺序号的被拆迁户,按照2023年11月20日11:00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的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抽取的选房顺序号按序选房。

  2.在选房过程中,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按照选房顺序号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进行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选房期间迟到的(叫号三次不到),顺延至下一组第一顺位进行选房,直到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同时现场公开宣布。

  4.当天选房后剩余房号及相关资料由公证机关和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盖章封存。

  5.本次选取安置房屋面积,最终以实测报告面积为准。

  六、委托办法

  协议签订人因故不能到场的,由红庙村两委会负责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红庙村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

  (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红庙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委托。

  (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红庙村村民委员会(或本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本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红庙村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红庙村村民委员会确认《委托书》。

  4.发放选房卡和办理委托时间

  11月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需办理委托的协议人,务必于参加选房前完善委托手续。

  5.办理委托地点:红庙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8049038118

  童辉 联系电话:15339132808

  王云 联系电话:18591915225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