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药品、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未按规定经营化妆品、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日前,我省公布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反面教材,对于有力震慑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更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售卖假药、劣药会直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以上行为同样隐患重重。比如,处方药在离开医生诊断、开具处方和用量建议等情况下,患者及其看护人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正确选择、使用;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会让该产品无法溯源,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诸如此类事件,都会给人民身体健康带来潜在风险。由此引发的药品安全事件一旦发生,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药品安全从来没有小事,也容不得半点儿戏。今年7月,我省启动了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维护药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截至10月20日,共梳理出涉及“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3个方面13个风险点49条风险项,不仅抓早,而且抓小,让想要铤而走险者没有空子可以钻。
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售药、直播售药、网络代购等药品经营新业态不断出现,更为药品安全监管增加了难度。下一步,还需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提高监管技术和水平,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以此构筑起药品安全坚实的“防火墙”,撑起人民健康的“保护伞”。 (杨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