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第一,从“统筹”转向“融合”,是对城乡关系的再定义。党的十九大之前,“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的核心理念,“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无疑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中,城乡关系存在事实上的不对等,城市集聚的向心力作用更加凸显,政策导向下各类优质资源要素从农村到城市单向度流通,导致城乡差距日趋增大。城乡融合,既聚焦二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又观照到二者的相对独立,致力于城乡双向融合、互动发展,以及体制机制的创新。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其本质是追求城乡发展的均衡化,实现二者在经济上协作、文化上互补、社会上共享以及空间上平等有序发展,从而推动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最终实现城乡两个主体的并行发展。
第二,从“生态宜居”到“美丽乡村”,源自对人民期盼的深刻体悟。“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其中,“生态宜居”不仅仅突出了我们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更是对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深层次解读。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以下简称“千万工程”)工程在浙江拉开帷幕。如今,“千万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不仅深刻改变了浙江农村的面貌,对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都具有重要带头示范作用。
“美丽”承载着中国人的传统审美习惯,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的上千年审美熏陶,美丽乡村中独特的乡村风貌和风俗人情体现出丰富的人文特质。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充分尊重并重视广大乡村的特色,拒绝“千村一面”,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当然,还应明确,我们要着力建设的不是白天熙熙攘攘、夜晚空空荡荡,甚至可以无限复制、充斥着浓浓商业气息的旅游景点,而是切实符合中国当代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也就是说,美丽乡村不仅仅追求外在的景观美、生态美,也需要与公共服务建设同步发力,集内在的舒适性和日常生活的便利性于一体。
第三,从产业振兴到文化振兴,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振兴。其中,产业振兴是基础,文化振兴是灵魂。
中国乡村不仅是传承历史文化的现实载体,更是展现中华文明的鲜活场景。传统乡土文化是包含了思想品质、民间智慧的富矿,其中蕴含的道德情感、人文精神、乡风礼俗等,绵绵不绝地为中华儿女提供着精神滋养。如果脱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和“血脉”,一味强调现代化,乡村建设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要突出乡村文化的时代价值,充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社会文明新气象。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