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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日报

西安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化寨村商品性安置房回迁选房通告

日期: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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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鱼化寨村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30日(每日8:00开始预审登记,8:3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4: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选房工作具体安排如上图:

  二、选房地点

  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选房顺序卡等相关资料,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四、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鱼化寨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鱼化寨村选房顺序卡》所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楼号、单元号、楼层、房号,一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即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鱼化寨村选房结果确认单》,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五、选房程序

  1.本次鱼化寨村安置回迁选房工作分两轮进行。

  选房现场所公示的20地块上房源中,鱼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选房人第一轮只能选择一套,第二套可在鱼化嘉苑、鱼化鑫苑、鱼化璟苑、鱼化尚苑4个地块上选择房源;非鱼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选房人第一轮在鱼化嘉苑、鱼化鑫苑、鱼化璟苑、鱼化尚苑4个地块上选择房源。

  第一轮选房人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大于4套(含4套)的,在选房现场所公示的房源展板上,选择两套房源。选房人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小于3套(含3套)的,在选房现场所公示的房源展板上选择一套房源。

  第二轮选房人按照选房顺序号将协议内剩余的安置房屋通过抓阄方式一次性选取完毕。

  2、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副协议跟随主协议同时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2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在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4、选房行为结束后,现场公开宣布。

  5、本次选取安置房屋面积,最终以实测报告面积为准。

  六、委托办法

  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联系村委会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村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村两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以视频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村委会确认《委托书》。

  4、发放选房卡及办理委托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5、办理委托地点:鱼化寨村村委会

  联系人:钱权利 电话:13572253952

  姚利民 电话:13002922944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