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陕院士、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不经购房登记、摇号程序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2.经我市认定的各类人才、青年人才驿站入站人才及三秦优才卡持卡人可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和第2套住房,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3.驻陕部队及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本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西咸新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购房,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4.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可按照“补偿1套购买1套”原则,持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购买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列为“刚需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