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将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具有无障碍需求的其他人获得社会服务或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提供法律支撑。如何用好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营造无障“爱”环境,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方面,很多城市已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转变。比如,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在地铁站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小区单位门外设置无障碍通道、火车站设置哺乳室等,已照顾到不同群体从日常起居到出行的方方面面需求。随处可见的无障碍设施,体现了社会对这些群体的人文关怀,也增添了城市的文明温度。
使用无障碍设施,直接关系着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理想状态是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受益于无障碍建设,但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地方,无障碍设施的实用性和安全性有时却难以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到了“有”,很多时候却忽视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正是有意扫除硬件条件上的“障碍”,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推进无障碍环境场景有效应用,让无障碍设施真正发挥实效。
营造无障碍环境,意在让所有人无差别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为此,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大家不妨主动换位思考,适当给予特殊群体方便和照顾,长此以往,无障碍环境将更美好,无障“爱”也将真正成为主流。 (晋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