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秦保局”)在位于太平峪的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举行“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签约仪式。西安中院、市秦保局负责人共同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西安中院、市秦保局介绍并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据介绍,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对于加强两级法院与秦岭生态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府院联动,协同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共护秦岭青绿具有重要意义。
“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挂牌设立后,将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警示教育+秦岭保护研究+智慧管控+科普教育+志愿服务”为一体的总基地,有助于增强秦岭保护法治观念,彰显秦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