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要“着眼全国发展大局,立足陕西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明确主攻方向,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科学处理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陕西未来发展面对的重大议题。
第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县城辐射带动作用。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驱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立足县城、联动农村,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城镇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县城辐射带动作用,需要实现公共空间、交通站点等市政设施建设水平提档升级,实现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提标扩面;需要建立集成金融、税收、科技、人才、企业绿色信用报告等涉企政策“数据库”,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需要强化社会治理,实现治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第二,规范特色小镇,构建完备县域经济体系。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重要节点,特色小镇可以缓解县城发展空间不足,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纽带。近年来,陕西省在特色小镇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涌现了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等一批精品特色小镇,吸纳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规范健康发展,需要实现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找准发展优势,凸显地域特色;需要建立“跨区对话”机制,预防同质化竞争,规避“千城一面”问题;需要科学定位特色小镇主导产业、聚力发展主导产业,发挥特色小镇联结城乡的功能。
第三,促进融合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就需要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要素向乡村流动,为乡村发展注入新活力;需要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管护,为城乡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创造良好环境;需要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
第四,发展特色农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特色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展特色农业事关建设农业强国,事关农民增收致富,是篇“大”文章。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因地制宜,立足本地资源,打造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绿色化的发展理念,实现标准化生产,塑造“陕农”优势品牌,形成“专精特”,这样才具有竞争力;需要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升特色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五,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是农民的精神家园,是促进乡村发展的隐形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培育文明乡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需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形成良好家风、文明乡风;需要重新审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寻找与现代社会需求的契合点,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需要保护传承农耕文明,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第六,实施动态监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实现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防返贫,动态清零,需要明确动态监测对象,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患者、残疾人员、留守儿童和高龄失能老人等家庭;需要利用大数据优势,及时了解监测对象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需要落实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做好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兜底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城乡融合,保持历史耐心,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逐步化解城乡区域发展中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努力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
(作者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