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小伙子,我在自家地里盖房子,这难道还违法咧?”“法官,我不想在地里种粮食,能不能都种成树苗啊?”……近日,在鄠邑区文庙广场,鄠邑区人民法院干警们刚搭好普法宣传点的横幅与桌板,大家便你一言、我一语热切地围了上来。
“法官同志,我家想挖一半的地养点鱼苗,不知道能养不?”面对戴头盔大叔的问话,鄠邑区人民法院杭锋法官拿出一本宣传册,指着其中一页解释说:“乡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是不能用来挖塘养鱼的……”针对围观群众关心的问题,法官详细解读了有关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耕地保护、土地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违法占地、违规用地、土壤污染等行政非诉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要“十分珍视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累计为群众发放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等宣传手册60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政策咨询100余人次。“这样的普法宣传你们要多来一点儿。”提着普法资料袋的大妈笑着说,宣传册多给我几份,我拿回家让邻居们也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