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日报

两男子工地盗掘古墓葬 未央法院:判刑+罚款

日期:06-29
字号:
版面:05 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6月28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聂某某、杜某某系西安市未央区某土方清运项目现场负责人员。2022年4月18日凌晨,该项目施工现场西南角西侧挖出墓穴,聂某某接到挖掘机司机请示后来到墓穴旁边,授意挖掘机司机继续施工,并将杜某某叫至现场。二人徒手从墓穴处刨出陶仓、陶樽盖各一个后放到工地面包车上。当日下班后,二人将陶仓及陶樽盖带回聂某某住所,并于次日晚将两件文物藏匿于马路旁的绿化带内。后公安机关将文物追回。

  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评估:涉案汉代绿釉熊足陶仓及汉代绿釉陶樽盖均为汉代文物。经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鉴定:该项目范围内墓葬年代应集中于汉代,对研究汉长安城东郊墓葬分布及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未央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某、杜某某未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对被告人聂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告人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办案法官表示,文物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文物安全,会对历史文化遗迹造成不可逆的巨大损失。法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因为这是我们这个城市文明的一部分。

  未央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文物保护协同作战能力,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提升区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