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多彩贵州幸福在黔·有奖发票促消费——惠民乐购·享趣毕节”促消费活动启动
日期:06-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激发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提振消费信心,近日,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启动2026年“多彩贵州幸福在黔·有奖发票促消费——惠民乐购·享趣毕节”促消费活动。
可参与活动的交易及发票开具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提前结束)。
个人消费者参与条件: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活动启动之日起,到全市参与活动的住宿、餐饮市场主体,使用云闪付APP或银行APP(云网版)购买商品和服务消费100元及以上(充值/储值类消费不参与),取得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且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可参与抽奖(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可在云闪付APP活动页面查询)。
市场主体参与条件:已在本市税务机关登记的餐饮、住宿市场主体,且经营状态正常;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能规范开具数电发票;自愿签署活动承诺书,承诺不拒开发票、不虚开发票、不配合消费者虚假交易,并配合活动相关宣传工作。
参与方式: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指定活动页面选择支付交易,并上传对应清晰发票,系统自动完成识别,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每位消费者可上传参与抽奖的发票数,单日不超过3张、单月不超过30张,单日在单商户开具的有效发票仅1张可参与活动。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