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陈弦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余敏、潘科玉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莉的毕节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孝春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映、马玫、杨贤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