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
日期:04-25
本报讯 4月2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通知指出,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