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补齐工业领域短板,着力构建“3+2+1”新型工业体系,近日,毕节市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补齐工业领域短板。市级每年从工业领域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对当年首次首笔市内金融机构贷款的重大项目,按照融资实际发生额,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壮大。设立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支持方案,支持毕节培育纺织服装产业,推动设计、面料、织造、印染、成衣等环节成链配套,打造毕节纺织服装全产业链集聚区。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培育工业市场主体。支持工业企业做优做强,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至20亿元以下、5亿元及以上至10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再次突破上一等次的,按上一等次与首次突破等次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奖励企业上规入统。对每年上规入统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认定的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推动工业创新绿色智能发展。推动工业创新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中试平台,对获得省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中试平台,按照省支持金额的30%予以配套支持。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对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等级为检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支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
加强工业领域要素保障。建立项目选址自然资源部门提前介入机制,督促指导加快用地报批、供应。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符合单独选址建设的工业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健全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各地盘活存量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直接为工业发展配套的道路、管网、污水处理、仓储物流等项目,以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和“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不足的县(自治县、市、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均完成国家安排任务基数的,计划指标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解决。鼓励企业升级改造,提高现有工业项目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符合城乡规划、环保等要求的工业项目,支持通过扩大生产性用房、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间利用等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工业企业与发电企业扩大电力直接交易量和覆盖面,支持探索绿电直连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快天然气管道向开发区延伸,推动实现工业企业就近就地供气,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注册登记、纳税、社保、水电气等信息,建立市级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内经营主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围绕企业用工需求,采取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社保补贴、社保降费减负、稳岗返还、失业保险保障等各项惠企政策。凝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新型工业化专项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产业政策、资金政策、金融政策等,争取更多企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支持,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强化横向沟通协调,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解决相关事项问题。加强向下指导力度,督促指导各县(自治县、市、区)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资金监管。由各县(自治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项目)实施、投产达产、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项目)建立专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并完善绩效目标,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对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收回专项资金。强化政策宣贯。利用公众号、门户网站、政策宣贯会等方式加快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指导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好政策。严肃财经纪律。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