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程序规定。政协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雷文军、刘红梅两名同志不再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毕节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