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的垃圾清理了,游客逐渐多了起来,店里的生意也好很多。”初冬时节,在乌江流域大方段白甫河码头边上,烙锅店老板李忠艳店里的生意恢复了以往的“火爆”,望着眼前清澈的河面,她满脸欣慰。
今年夏季,一场强降雨过后,白甫河数公里河面被塑料瓶等污染。
7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白甫河存在污染问题,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组织检察官赶赴现场,通过实地走访、拍照取证、无人机航拍巡查等方式确定污染范围。同时,迅速向属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其切实履行河道管理主体责任,限期开展清漂作业,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此外,该检察院建立“检察长+河湖长”协同联动机制,组织检察官巡河队伍沿乌江流域大方段全域开展巡河调查。经排查,发现多个河段存在不同程度漂浮物堆积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一边向本地行政机关集中发出检察建议,一边将属邻县管辖水域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当地检察机关,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跨区域治理合力。
经过系统整治,涉案河段漂浮物实现“清零”。今年10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又对乌江流域漂浮物治理开展“回头看”,只见河水清澈,白鹭纷纷飞“回”。
“我们将持续深挖水环境治理的深层次问题,从‘末端清理’向‘源头管控’转变。”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聚焦沿岸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短板、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等,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磋商座谈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执法联动、健全长效机制,保护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