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士广)近年来,威宁自治县聚焦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试行)》,确保离任交得清、接任接得明、后续管到位,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围绕业务推进、经济建设等领域,细化形成21项具体交接内容,同步制定《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逐项列明工作进展、关键数据、待办事项等明细,确保交接内容可追溯、责任链条可倒查。通过清单化、条目化管理,既划清“前任”责任边界,又为“后任”厘清履职底数,避免因信息断层导致工作“空转”。
坚持“程序不减、标准不降”,明确交接双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面对面交接,接交人未及时到位的,由单位党委(党组)指定“临时接棒人”负责;严格执行“清理造册—面对面说明—现场核验—签字确认—分级备案”五步工作法,从资料整理到最终备案全程留痕,形成“交接有记录、过程可监督、结果能核查”的闭环机制。推动离任交接从“凭经验”向“按制度”转变,切实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离任一走了之”等现象。
将离任交接成效与干部考核考察深度挂钩,对交接规范、衔接顺畅的单位,予以表扬并梳理相关经验;对交接敷衍、推进不力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补短板、强弱项。同时,明确无故拖延交接、隐瞒关键资料、推诿遗留问题等“四类禁止行为”,对违规者暂缓办理人事调动等事项,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双向发力,既让制度成为检验干部执行力的“试金石”,更使其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