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久悬户销户的公告
日期:09-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以下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符合“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我行以公告方式进行销户通知,请下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同时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同时作废,账户未划款项我行将按其有关规定处理。账户名称(账号)明细如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织金县支行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