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曾勇、杨乾、张习荣、赵斌、张成、赵钢、郭加才、左代宇、彭贵、王维、尚伟、蔡兴华、江旭等13人因长期旷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于2025年8月21日中矿发〔2025〕293号文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因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未与你们取得联系,无法当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文件。现予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限2025年9月10日前到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到单位办理的,视同送达,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