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西里西大草原。 (廖恩来 摄)
7月的清晨,阿西里西韭菜坪之巅,朝阳冲破云层,金色光芒洒在翻滚的云海上,草原与山峦在云雾中若隐若现。一块醒目的司法保护令牌屹然矗立:“禁止车辆碾压草原”“禁止毁损多星韭”……此前,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赫章县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在阿西里西景区颁布《司法保护令》,以九条刚性条款保护景区生态。
这只是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紧扣毕节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目标,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以凝聚生态保护力量为纽带,以筑牢生态环境司法屏障为主轴,以宣传生态环保理念为支撑,先后设立“太极古茶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金沙县酒用高粱产业司法保护基地”,并签发阿西里西景区、太极古茶树、赤水河(金沙段)、马摆大山草原、织金洞等司法保护令,为乌蒙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党建统领筑牢护绿根基。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推进“富矿精开”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司法护航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毕节发挥能矿优势,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域覆盖构建保护新体系。在七星关区、黔西市、织金县、威宁自治县4个法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在大方县、金沙县、纳雍县、赫章县4个非集中管辖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站”。其中,“乌江源百里画廊”巡回审判点法官就地解答游客疑问;百里杜鹃景区“驻点法官”现场调解矛盾,实现“纠纷不出花海”;草海湖畔,法官与护鸟队员共同巡护……推动在辖区内形成“1+4+N”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司法护绿体系,实现乌蒙山区、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点全覆盖。
多元联动拓展保护圈。打造“司法+行政”联动共治格局,与政府职能部门、综治中心等强化案件线索移送、畅通信息渠道,助力做好“林长制”“河长制”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与重庆、贵阳、遵义等地法院签署《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严格公正司法筑牢防护堤坝。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通过“认购碳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实践,助力受损生态修复,形成“毁林—修复—受益”的生态价值转化闭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威慑、教育功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者,震慑潜在危害者,筑牢生态环境法律底线。
强化宣传立好保护风向标。坚持常态化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推送普法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有效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延伸审判职能,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运用等相结合,助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含绿量”和“含金量”。